details
2025年秋季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通知
2025/10/10

一、年度考核参加条件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沪交研〔2023〕54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3〕79号的有关规定,博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后按自然年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导师和学生组织,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方向范围内公开进行,论文开题通过满六个月以上者应参加。

因故休学者(不含海外访学)或有其它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免于参加年度考核。正在海外访学的博士生,也须参加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安排

    学生须登录“我的数字交大”系统(https://my.stju.edu.cn,办事大厅--研究生--博士生年度报告)提交申请,上传本人和导师签名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年度考核申请材料自查表、本人签名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年度进展报告》,注意申请自查表在前作为封面,合并为一个PDF上传,并于申请页面“拟参加小组”中填写年度考核秘书姓名(秘书由导师指定)。年度进展报告模板由研究生院统一制定,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自查表中的选框需全部勾选,并确保符合实际情况。

    提交申请后,在“已办事项”中关注流转进程,及时提醒导师和秘书进行系统操作。无法按期参加者,须在11月2日前在“我的数字交大”系统申请推迟,说明具体推迟原因,并在“补充材料”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完成年度考核并系统归档的截止时间为11月2日

三、年度考核要求

(一)年度考核报告会专家组成员要求

    论文年度考核报告会应由导师和学生组织,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方向范围内进行,召集至少3名相关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对年度考核报告进行评估。

(二)年度考核报告考核要求

    参加论文年度考核的博士生应撰写论文年度进展报告,在年度进展报告中须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年度考核报告材料归档

    年度考核报告会前,秘书需在“考试安排”步骤页面右上角导出《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记录表》(具体操作参见秘书操作指南),记录年度考核报告会上的专家评审意见和结果。年度考核报告会后,秘书将《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归档材料自查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年度考核报告记录表》、《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年度进展报告》(如有更新)的完整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除院系意见外,其他须全部填写完整并签名),上传“我的数字交大”系统,并录入年度考核结论。自查表中的选框需全部勾选,并确保符合实际情况。

四、分流考核

    考核小组对博士生的年度考核报告进行评估。首次年度考核未通过者,须根据考核意见修改年度进展报告,经导师审核后重新申请年度考核,两次考核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考核不通过者,经考核小组评估,如认为该生不符合博士生培养条件,应停止作为博士生继续培养,并作出“博士生转为硕士生培养”或“结业”或“应予退学”的建议。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海洋学院教务办

2025年10月10日

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流程图.png


附件1:2025秋季学期海洋学院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参考名单

附件2:博士生学位论文年度考核申请材料自查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归档材料自查表

回到顶部
Baidu
map